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网上办事流程的部门。
第二条网上办事流程建设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建设部门每学期开学前两周确定流程上线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办公室汇总。
2.学校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论证后确定各部门拟上线的流程计划。
3.建设部门指定专人撰写需求。
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技术沟通。
5.反馈协商确定方案。
6.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与OA厂家共同实施。
7.流程试运行。
8.流程正式上线运行。
9.流程的运维。
第三条跨部门流程需由牵头部门进行统筹规划。
第四条各部门应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求准备业务流程相关材料,见附件1。
第五条各单位需积极配合流程建设、实施和测试,按规定时间及时反馈意见。
第六条因工作业务调整确需变更需求的,流程建设单位需提出书面需求变更申请,重新审批后,按新的实施需求变更开发。
第七条流程建设和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业务部门职责:
1.确定部门建设计划及流程建设需求,并报相关领导审批。
2.技术方案沟通和确认。
3.流程测试。
4.上线后的管理和运维(流程走向的更改 审批人员的变化,流程问题处理、答疑等,流程设计方面的问题)。
(二)校长办公室职责:
1.统一管理各流程实施计划,确认后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确定技术方案。
(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职责
1.方案沟通,确认。
2.与OA厂家沟通实施建设方案。
3.后期技术维护(根据流程负责部门后期需求进行技术处理和维护等)
(四)相关部门职责:
完成所有业务关系的流程测试。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学校办公室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后附附件: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20年5月21日